企业招标采购中常见问题Q&A
(第二期)
近期集团涉及的简单来由购买项目,本期招标购买Q&A主要采集整理了简单来由购买方式干系学问。
Q: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A:单一来源采购并不是仅仅适用于只有一个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担保原有采购项目齐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须要继续从原供给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越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Q: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有竞争吗?
A:我们知道,单一来源采购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供应商基于需求定价,说一就是一,对采购人而言则处于被动状态。单一来源采购缺点就是信息不对称,供应商一口价的态度,基本上没有商量和讨价还价的余地。
实践操作中,当我们发觉不合理的报价,比如价格远远高于商场价案例,那需要协商小组拥有雄厚的专业学问和妙技,对标的物的商场行情熟悉,掌握价格的自动权,使被迫地点化为自动。实时发觉提供商递交的报价明细表、标的物的本钱等,虚增本钱、虚报收益,类似项目的合同产品价格与本次购买的普通系列产品价格不具有可比性等问题,把提供商的报价砍下来,让简单来源购买具有比赛性。
末尾,我国「当局采购法」第39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作了规定,采购人与提供商该当按照公平、公平、公开、诚实诺言的原则,在担保采购项目质量和两边商定合理价值的根源长进行采购。